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在动产融资租赁实务中,存在承租人将融资租赁所得的租赁物再行抵押予第三人(如银行)以获取贷款融资的情形(即重复融资),产生出租人所有权与第三人抵押权的权利冲突,此时哪种权利应优先受到保护?...
继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银保监局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做好本市融资租赁行业登记和查询工作的意见》(沪金监[2018]14号)(下称“上海金融办意见”)之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1日发布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物权属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上海高院指导意见”),从融资租赁租赁物权属登记和查询的角度,为认定融资租赁物权属纠纷中的善意第三人提供了审判指导意见。...
国内不动产融资租赁分析...
合同约定:出租人与承租人进行回租式融资租赁交易,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承租人购买其现有设备(租赁物),以租赁给承租人为目的,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履行相关义务。...
不动产融资租赁诉讼的三大要点...
我国国内融资租赁行业愈演愈热,租赁纠纷也急剧上升。租赁物为房地产的融资租赁成为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在具体案件中是什么样的?土地融资租赁如何缴纳增值税?房地产融资租赁业务以房屋、土地等作为租赁物,是否能像普通融资租赁业务涉及营业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
最高人民法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中曾将以房屋等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认定为无效,但是在最后颁布施行的文本中并未采纳。有人认为,民法奉行“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原则,不动产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最高院并未采用与间接认可“售后回租”同样的方式对不动产融资租赁的效力作出规定,而是对这个问题予以回避。因此,不动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仍然存在争议。在我国,现实中大量存在以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交易,厘清这些交易的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国际规则的形成,往往充斥和反映着法系冲突、碰撞与妥协,割裂解读单一条文不免陷入“片面的深刻”。融资租赁交易横跨债法和物法,意思自治难以解决全部问题。立基国内法体系,增加添附制度、区分所有法、物权堆叠等检视点,或为必要。此间,单项规则与法体系之间“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紧张关系清晰显现。...
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中主要分为两大板块,一块是房地产;另一块是包括公路、地下管网等为代表的基础设施。...
作为企业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收账款管理直接影响到企业营运资金的周转和经济效益。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总量大约有5.5万亿元人民币,占企业总资产的30%左右,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价值的60%以上是应收账款。因此,针对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上可能存在的种种风险,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上化解应收账款风险已是刻不容缓。...
重点领域
名为融资租赁实为抵押贷款 无行政许可融资租赁效力 承租人拒领租赁物纠纷 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 租赁物不能返还纠纷处理特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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