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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融资租赁行业研究及法律分析

信息来源:综合网络  文章编辑:zhengxueyu  发布时间:2020-05-09 10:31:47  

发展前景广阔的飞机融资租赁市场

航空运输业是一个投入高、风险性强、投资收益比相对低的行业。以商业飞机为例,目前商用机被波音公司与空客公司所垄断,租赁物的标准化程度极高,且商用机的估值几乎完全市场化与透明化,这导致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可获取利润的空间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地被压低。这也导致国内的飞机融资租赁业务起步较晚,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境外的融资租赁公司所垄断。

但随着中国航空业的不断发展,国家在融资租赁的财税政策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从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到2017年6月香港政府通过的《2017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大量利好政策不断出台,也加速了我国飞机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


政策名称

内容

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务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3〕108号)

改进购租管理:允许飞机租赁企业直接订购进口飞机

加大融资力度:支持飞机租赁企业通过发行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资产证券化等措施筹集资金。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保险资金等进入飞机租赁业

完善财税政策:租赁企业在一般贸易项下享受与航空公司同等税收优惠政策

开拓国际市场:支持飞机租赁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兼并重组等拓展全球业务

加强风险防控:构建适度审慎、联动协调、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完善配套条件: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税务、保险、评估、咨询、代理、报关、律师、仲裁、机务维修等配套专业服务

支持先行先试:支持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和深圳前海深港三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先行先试。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赁企业进口飞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4〕16号)

2014年1月1日起,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 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关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18号)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津政办发〔2015〕2号)

准予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单机项目公司实行住所集中登记,且与母公司住所相同。准予飞机租赁企业设立飞机专业子公司,飞机专业子公司可持续经营多个飞机项目。

项目公司开展业务前可每季度进行一次纳税申报。境外融资租赁业务出口免税按项目报批。保障飞机租赁企业发票需求。

《关于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备案)程序的通知》

(民航发〔2017〕27号)

决定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备案)程序,对个人或企业引进一般通用航空器和喷气公务机不再实施审批和备案。

《2017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香港)

“合格飞机出租”就租金总收入减去可扣减费用(不包括折旧)后应税利润的20%缴纳利得税。

“合格飞机出租人和“合格飞机租赁管理人”可按照正常企业所得税(16.5%)的50%来缴纳利得税

 

目前,国内对于飞机融资租赁行业支持力度最大的地区主要在天津,包括天津滨海、东疆,另外各地自贸区对于飞机融资租赁业务也均有政策予以扶持。


虽然我国在融资租赁行业的支持力度及税收制度方面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别,但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与实践的不断创新,国内的飞机融资租赁行业仍存在着较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飞机融资租赁的常见模式与交易流程

目前,虽然政策上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直接订购进口飞机开展租赁业务,但这种方式一般运用于经营性租赁。目前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大多数情况下,仍由航空公司根据自己的需求与飞机制造商订机位并签署PA,待融资方支付购机款后,再通过PAA的形式,与融资租赁企业进行购机协议的转让。

市面上比较常见的飞机融资租赁操作模式俗称“爱尔兰-东疆模式”,考虑到爱尔兰和东疆独特的政策优势,目前大多数的融资租赁公司都采用该模式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


爱尔兰是全球主要的飞机租赁企业注册集聚地之一,无论是境内融资租赁公司还是境外融资租赁公司都偏爱通过在爱尔兰设立SPV,利用爱尔兰的优惠政策及经济环境实现更高的经济利益。

在此介绍的爱尔兰-东疆模式,主要是由国内的出租人母公司在爱尔兰设立SPV后,由SPV公司出资在国内东疆在此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充分利用东疆作为自贸区对于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税收政策实现利益最大化。

另外在飞机融资租赁的过程中,对于飞机的购买使用与融资担保,还需要综合考虑国家对于跨境担保、进口飞机时的资金划转等各类政策规定。


三、飞机融资租赁的常见操作流程

1. 选择飞机,签订意向书

选择飞机时,需要关注飞机类型。如果是国产飞机或者已经完成进口手续的飞机,则无需进行购机批文申请。反之,需要申请购机批文。


2. 申请购机批文

航空公司进行飞机购买前,应当向中国民航及发改委提出增加飞机的请求,经过审查及综合评估并取得购机批文后,航空公司才可以进行飞机购买。


3. 订购飞机

航空公司与飞机制造商签订正式飞机购买合同。


4. 租赁公司选定与购买合同转让

航空公司对于租赁公司提出的融资方案进行评估,主要针对租赁期限、货币和汇率风险、投资与贷款比例、期末购买价值、净现值、租赁利率、贷款利率投标者的资信等。航空公司选定租赁公司后,将购机合同转让给出租人。


5. 飞机交付

在满足所有的先决条件后,应当进行验机、试飞、交付等流程。在验机时,往往有初检以及交付检,在交付检时进行试飞。在交付时,特别是二手机,往往采用公海上空进行交接。

6. 交付后事项


在正式签约后的30天内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债登记,取得外债登记证,并要求担保银行签署担保函转让确认书、保险公司签署保险转让通知书。


四、飞机融资租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1.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制度

《国籍民用航空公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均规定,航空器必须有国籍,具有登记国国籍;航空器应载有适当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依据国际惯例,租赁航空器应适用的法律为适用所租飞机的航空公司住所地法。我国于1974年选定拉丁字母“B”作为中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志,而美国采用“N”作为美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志。

因为登记国不同,适用的民用航空器的规则也不相同。通常来说,干租时航空器登记在承租人所在国,对其适航性容易控制,是一种较好的选择。而湿租时,航空器通常登记在所有人(出租人)所在国,具有该国国籍以及登记标志。

 

2.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对民用航空器的相关规定

若航空器采用B注册,则航空器需要遵循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相关运行规范,常见的中国民航规章体系中的运行规范有民航CCAR 91部,121部,135部,具体的分析详见下表。


运行规则

运行种类和适用的民用航空器

CCAR-91部

所有民用航空器的一般运行

CCAR-121部

(a)  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多发飞机

(b)  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旅客座位数超过30座或者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

(c)  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全货物运输飞行:

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

CCAR-135部

(a)  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i)最大起飞全重5700千克以下的多发飞机

(ii)单发飞机

(iii)旋翼机

(b)  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非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i)旅客座位数量(不包括机组座位)不超过30座,并且最大商载不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

(ii)单发飞机

(iii)旋翼机

(c)  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全货物运输飞行:

(i)最大商载不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

(ii)单发飞机

(iii)旋翼机

(d)使用(a)和(b)规定的航空器,在同一机场起降且半径超过40千米的空中游览飞行


3. 飞机验机的基本事项

飞机交易中,在交付时涉及到飞机的验机事宜,特别是二手机的交易中,验机环节尤其重要,验机通常包括预检和交付检,而验机可采取的手段包括查看飞机标准手册、飞机档案、飞机试飞环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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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的一些建议


1. 业务开展地区的选择

2017年6月,香港最新出台的税务草案,对于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确实引人注目,天津东疆也开始对飞机租赁出台了新的政策。虽然与爱尔兰的政策仍存在一定差距。但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在爱尔兰地区开展业务需要更多的人工、住宿、律师费等开支,将新的业务开展在香港、天津等新兴地区不失为一个新选择。


2. 合同审阅的要点

因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涉及的文件、合同众多,从融资阶段的贷款协议、抵押协议,到租赁阶段的购机协议、转让协议、租赁协议、质保文件,以及一些公司授权文件等,需要审阅的要点及细节较繁杂,因此,在合同起草及签署的各个阶段,需要严格把控。以下,对于合同中的几个关键点进行解读:


(1)飞机交付地点的约定

因飞机涉及的金额较大,对于境内购买,境外使用的飞机,若进行实质交付,可能会面临高额的进口关税,因此建议可以约定形式交付,或将交付地点约定为公海的上空。


(2)购机款及租金支付

飞机的购机款与租金支付一般都约定为有通知,才支付。因此,对于支付时间的节点问题需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且因支付金额较大,需把握好一定的暂缓期。


(3)运营自主权的约定

飞机的使用具有一定特殊性,承租人享有高度的平静占有权。因此,出租人及抵押权人若需要对飞机进行检验查看,需在合同中明确检验的频率。且对于承租人的转租权进行审慎选择。


(4)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

对于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应充分考虑经济因素,选择经济合理,对债权人保护力度较大,且可执行性较高的法律以及管辖方式。


结语

融资租赁作为民航企业引进飞机的主要途径之一,加之自贸区的最新政策,飞机融资租赁的市场潜力巨大。根据咨询机构的预测,未来的10年,国内的航空领域将有更多的航空企业采用飞机融资租赁的模式,使得飞机融资业务得到进一步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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