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资深大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法学研究

共同侵权责任十论 ——以责任承担为中心重塑共同侵权理论

在我们看来,讨论共同侵权行为诚然是重要的,但问题的核心应当是赔偿义务人的责任问题或者说赔偿权利人的权利问题。跳出"共同侵权行为"尤其是"共同过错(甚至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故意)行为"的藩篱,全面检讨数个赔偿义务人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包括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等在内的多种形式的赔偿责任,将有助于设计出更合理的制度和解决相关的实践问题。笔者认为,共同侵权责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即多数)赔偿义务人[2]对同一损害后果共同承担损害赔偿侵权责任。...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适用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条款即为“一事不再罚”原则。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2021年7月15日施行)第二十九条新增规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和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时所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借名买房”的司法裁判规则实务要点归纳

“借名买房”的司法裁判规则实务要点归纳...

重磅||周光权:串通拍卖或竞买不构成串通投标罪

对于拍卖、挂牌竞买过程中的串通行为不予定罪,不是立法上的疏漏,而是我国刑法立法经过充分论证后所形成的“意图性的处罚空白”,这也是刑法谦抑性的题中之义。...

最高法院案例:处理违法建筑时,对于违法建筑已建成多年且已出售的情形,必须考虑直接受到行政处理行为实际影响的利害关系人的正当权益

行政诉讼法上的利害关系最直接的表现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被诉行政行为的实施发生了改变,受到了实际的影响。行政机关在处理违法建筑的法律关系中,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置,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正在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可对违法建设者予以处罚。二是,对于违法建筑已经建成多年并已出售的情况,由于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时已经产生了新的权利人,即除了违法建筑的建设者外还有违法建筑的实际居住、使用人。...

最高法案例:发包人知晓挂靠事实,挂靠人可直接向其主张工程款

如果发包人在签订协议时知道挂靠事实,发包人与挂靠人、被挂靠人属于通谋作出虚假意思表示,则挂靠人和发包人之间可能直接形成事实上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挂靠人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1350号案件...

朱虎:人脸信息保护的司法维度:现实考量与规则表达 | 前沿

现代社会中,人脸识别技术在日益丰富的场景中被用来验证、辨识和分析等,在提高了生活便捷度的同时,其合法性和安全性存在大量争议,可能存在的滥用问题也受到高度关注。...

案例分析丨委托理财合同的保底条款有效吗?​

委托理财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一定期限内管理、投资于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并按期支付给委托人一定比例收益的资产管理活动。...

盈科一日一法 | 刑事判决涉及的抵押财产如何执行分配?

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应当参与刑事涉案财产执行分配,并据此提出优先受偿执行财产的意见,该意见被执行法院采纳。...

最高法院裁判:即使逾期举证存在一定过失,法院也不宜否定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

裁判要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即使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存在一定过失,人民法院也不宜轻易否定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但当事人因未及时向法院提交该证据,客观上确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其应当对该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故人民法院可确定相应诉讼费由其负担。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资深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7